3月1日,《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條例結合江西省農村地區生活垃圾的客觀實際,設專章予以規范,提出了切實可行的管理模式。
近年來,江西省城鎮化發展迅速,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上升到60.44%,農村常住人口仍在逐步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的產生量隨之減少。江西省人大環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歷史原因,江西農村的環衛基礎設施相對薄弱,如果按照城鎮的標準對農村生活垃圾進行管理,既脫離實際也不經濟,還會給農村地區帶來不必要的財政負擔,因此條例因地制宜作出了針對農村地區生活垃圾管理的特別規定。
與城鎮相比,區別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管理模式不同。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為“戶分類、村收集、鄉運輸、區域處理”,其中,“區域處理”是指把農村的生活垃圾運到市、縣的處理終端進行處理,以減輕農村末端處理壓力。二是設施設備配備標準有所區分。城鎮居民標配4種垃圾桶,而農村居民只配置廚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確有其他需要的,可以集中設置可回收物桶、有害垃圾桶。三是對轉運頻次不作統一要求。城鎮執行的是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標準,農村地區則是在保證環境衛生的前提下,由鄉鎮生活垃圾管理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科學確定運輸頻次。四是堅持末端處理與前端分類結合。廚余垃圾在農村可由村民自行收集用于漚肥,也可由村委會或鄉鎮政府選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方式處理,減少外運量;另外,有害垃圾可交村保潔員或者自行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點。
作者: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莫志超
(文章來源:中國農網)
標簽: 城鎮化率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廚余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