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梓桐上海報道
近日,自動駕駛行業內全國首個針對L4級別自動駕駛車輛公開道路運營的相關法規在上海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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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促進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規定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正式發布,該規定是我國首部針對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的地方性法規。
《實施細則》明確,浦東新區將加快L4級別全無人駕駛的商業化落地,為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在臨港新片區開展道路測試、示范應用、示范運營和商業化運營等創新應用活動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剛剛拿到“測試通知書”的新石器中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政府事務部總監黃涵韜向記者詳細解釋了浦東《實施細則》對企業帶來的影響。
“此前國內與智能車聯網相關的法規中對無人駕駛裝備的法律定義并不清晰。此次《實施細則》則明確了無人車的法律屬性以及后續的監管類別,即按照非機動車進行監管,這對未來我們企業的商業化運營起到了很大幫助。”
達到商業閉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在走訪中了解到,自動駕駛企業發展的一大痛點在于相關法律法規的滯后,而此次《實施細則》的誕生則為科技企業在創新應用過程中開展收費的商業試運營活動打開了通道。
黃涵韜告訴記者,以新石器無人車為代表的一系列自動駕駛企業在完成一定的測試要求后,可以在公開道路進行正常運營。“我們會在今年四五月上路測試車輛,先經過道路測試,在滿足道路測試的基礎范圍,時間和里程數以后,再探索進行示范運營,而示范運營后就是探索商業運營。”
在責任認定方面,《實施細則》也進行了詳細規定。“《實施細則》明確指出,如果交通事故涉及無駕駛人的智能網聯車輛,則自動駕駛的企業要承擔全部的責任,運營主體在承擔完全部責任以后,自己內部再去消化責任,這是一個非常創新的責任認定方式。”黃涵韜說道。
去年以來,我國多地也出臺了自動駕駛相關政策。去年4月,《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乘用車無人化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正式發布,在國內首開乘用車無人化運營試點;
去年6月28日,《廣州市南沙區智能網聯汽車混行試點區及特殊運營場景混行試點總體方案》正式通過,南沙區成為廣州市首個智能網聯汽車混行試點區。
除此之外,去年8月1日,國內首部關于智能網聯汽車管理的法規《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首次針對智能網聯汽車的示范應用、準入登記、上路行駛、網絡安全、事故處理、法律責任等事項做出具體規定。
五大場景
在自動駕駛的分級標準方面,《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參照了國際汽車工程師學會(SAE)駕駛自動化分級中6個級別的分級框架,并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給出了具體指引:L0級在廣泛意義上被認為不屬于自動駕駛。L1和L2級自動駕駛仍以駕駛者駕駛操控為主,系統進行輔助。
L3級是有條件自動駕駛,動態駕駛任務后援用戶以適當的方式執行接管。L4級可以在限制的特定區域內實現自動駕駛,而L5級是不限制區域的,因此L4和L5是技術自動化程度較高的級別。
事實上,浦東新區此次公布《運營細則》,代表著全國法律層面首個L4級別自動駕駛車輛公開道路正式運營的相關法規的誕生。
上海金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林瑜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結合此次法規頒布的契機,浦東金橋計劃從生活、出行更加便捷的角度打造5大場景。
首先在出行方面,金橋將開展自動駕駛出租車的運營。林瑜表示,《運營細則》實施后市民在浦東街頭不僅可以乘坐傳統出租車,還可以通過手機APP預約到無駕駛人自動駕駛出租車。而從公共交通的角度,法規出臺后浦東將打造無人駕駛的公交微循環接駁線路,例如在地鐵站住宅小區和商場之間打造無人駕駛小巴,進行微循環的接駁配送。
除此之外,在車聯網的角度,《運營細則》通過在浦東的重點路段上推動車路協同的建設,以此來推動紅綠燈數據以及路上施工事故的數據與汽車之間進行互聯互通,以使得市民在出行過程中更加高效、安全。
在生活便利場景中,《運營細則》則為無人配送裝備專門明確了身份,其以后不僅在小區、園區里面進行配送,還可以上到公共道路上合法進行配送。“《實施細則》為場景的打造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時指明了實施和推動的路徑。”林瑜總結道。
林瑜表示,從產業發展角度來看,《實施細則》中有關“車內不配備駕駛人和測試安全員”的表述十分關鍵,其有效降低了駕駛員的成本,同時推動企業從道路測試到示范應用到示范運營,包括進一步商業化運營的循序漸進發展。
“對企業而言這代表著其在正式商業示范運營后就可以收費,自動駕駛企業商業化的最后一公里也由此打通。”林瑜說道。
圍繞此次《實施細則》的意義,浦東新區科經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細則》明確了企業如何申請開展創新應用活動,闡明了智能網聯汽車企業在申請開展創新應用活動中需要完成的關鍵步驟,操作流程等;同時明確了如何對創新應用能力進行評估,細化了各個階段完成的能力評估標準;
除此之外,在保障創新應用活動安全開展,提出了交通保險、事故處理、數據監管等管理要求;以及創新設置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為科技企業在創新應用過程中開展收費的商業試運營活動打開了通道。
“浦東智能網聯汽車法規的正式落地實施,為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將助力浦東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增強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打造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新高地。”該負責人說道。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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