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關部門認可零售業符合研發費加計扣除行業條件并取消其限制,以提高全行業科技創新積極性。”這是全國人大代表王填今年提出的建議之一。
作為零售上市公司步步高(002251.SZ)的實控人,王填稱,近年來,實體零售受到電商沖擊和疫情的嚴重影響,面臨應對危機亟待轉型升級的挑戰。為適應新業務模式的發展,不少實體零售企業紛紛加大研發投入。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2021年《連鎖企業基本情況》調查顯示,60%~70%的連鎖百強企業每年在數字化轉型的投入資金在500萬元以上。永輝超市2020年銷售額1045億元,研發費投入2.66億元;天虹百貨2020年銷售額296億元,研發費投入5500萬元;步步高研發費投入每年5000萬~5500萬元。
然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排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等六大行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王填認為,這一規定不但削弱了實體零售業企業數字化轉型的能力,也造成線上線下更加不公平競爭。
在王填看來,當今各行業的發展都離不開科技創新,零售業為實現線上線下融合,不斷加大在互聯網及大數據方面的研發投入,獨立開發適用于本企業的小程序、APP、會員商城等。通過大數據的開發應用,深入發揮線上企業信息傳導優勢,利用大數據分析跟蹤線下消費行為,“實時感知”消費者需求,結合企業自行研發的技術應用,提供多場景購物服務;利用大數據中的顧客信息幫助企業進行顧客管理,實行精準營銷,為顧客提供個性化體驗;通過商品的銷售信息進行關聯、分類等分析,為企業的商品銷售管理提供決策支持。這一系列科技產品的研發投入旨在為顧客提供更優質更高效的服務,從而提高企業盈利水平。
王填認為,這些研發活動符合國家稅務總局《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指引》定義的加計扣除標準,由此產生的研發費用若能明確歸集,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將會提高零售業的科技創新積極性;同時,放寬加計扣除行業限制,可大幅減輕企業負擔,使企業在大膽嘗試科技創新活動時無后顧之憂。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