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訊,據浙江衢州市住建局消息,4月1日,衢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促進市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知明確,非本市戶籍家庭、個體工商戶及由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企業,視同本市戶籍家庭執行相關購房政策。本通知發布后市區新出讓地塊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讓地塊中尚未網簽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讓公告里有特別約定的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住房(含普通住房批次、普通住房和排屋批次)預售的最低建筑面積要求由3萬平方米降至2萬平方米;如果申請純排屋預售,則最低建筑面積為1萬平方米。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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