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3日,西部陸海新通道鐵海聯運班列累計突破25000列。今年一季度,西部陸海新通道鐵海聯運班列發送集裝箱貨物19.1萬標箱,同比增長11.7%。在這背后金融模式數字化創新為陸海新通道建設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4月22日,第五屆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范項目金融峰會(以下簡稱中新金融峰會)的鐵路運輸單證金融服務專題論壇上,來自金融界、法律界的專家、大咖就支持陸海新通道國家戰略實施中的金融服務創新和數字化創新,紛紛建言獻智。
重慶銀保監局副局長許捷表示,中新金融峰會已經成為推動西部地區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連接中國和東南亞國家的國際性平臺。“希望以本次專題論壇為契機,搭建起平臺和橋梁,與西部陸海新通道沿線地區共同探討構建國際陸路貿易金融服務規則的新發展,充分展示金融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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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新通道金融服務存多個“攔路虎”
“目前鐵路運單各國法律不統一、鐵路運單相關信息不對稱,是存在的主要問題。”交通銀行國際業務專家袁洋表示。
中信銀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董振也表示,目前多式聯運“一單制”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有四點:一是法律法規尚不健全,例如缺少對非海聯運法律管轄,無法確立非海多式聯運“一單制”的無權屬性;二是“一單制”信息數據互通和接受程度有待加強,目前各運輸主體開放程度不高;三是不同運輸階段有各自的成本核算體系;四是金融服務有待創新,目前多式聯運“一單制”的運作模式未被金融機構廣泛認可,特別是其區別于傳統抵押擔保。
“物權屬性、鐵路運單標準、銀行審單依據、物流信息追蹤,都是鐵路運單融資的難點。”大連銀行交易部副總經理苗穎說。
在ICC CHINA銀行委員會保函專家組成員、CDCS跟單信用證專家、CSDG保函與備用證專家羅潔看來,國際結算領域的審核標準尚在探索中,同時鐵路提單的國際化有待提升,目前的應用場景和領域暫時僅限于與中資銀行分支機構、中國的物流公司合作,此外,鐵路提單與鐵路運單協調使用面臨制約,雙軌制下,鐵路運單與鐵路提單功能屬性相沖突。
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副院長賈科表示,目前圍繞鐵路提單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如何解決鐵路提單所代表的貨權在不能實際控制貨物的情況下發生的風險;二是現行法律框架下,鐵路提單作為物權憑證的法律依據并不明確。
推動多式聯運“一單制”創新
“病根”找到了,如何“開藥方”?
交通銀行國際業務專家袁洋針對其提出的問題建議,推動多式聯運“一單制”創新,從商業和立法兩個方面盡早確立包含鐵路運輸的多式聯運單證的國際慣例和規則;建立鐵路運單數據平臺,匯總、分析和共享鐵路運單相關貨運數據信息,為貨主、銀行和其他相關方提供決策支持和風險管理工具。
華夏銀行貿易金融部副總經理陳成天則表示,希望監管機構繼續積極進行指導,支持鼓勵銀行、保險開展鐵路提單項下相關業務創新,在總體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充分讓各個金融機構展示自己的服務特色。各銀行同業積極研究鐵路提單的物權屬性,探索發揮鐵路提單的風險緩釋作用,充分梳理陸上貿易各個關節的風險點,設計出業務模式可循環復制、資金流可閉環的服務方案。
中信銀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董振對多式聯運“一單制”提出四點發展建議:一是政府對“一單制”市場主體的主導和引導;二是積極培育多式聯運承運人;三是加速發展聯運銜接服務;四是完善多式聯運信息化平臺建設。
羅潔從推動陸上貿易規則國際化、推進鐵路提單作為物權憑證的立法認可、提升數字化應用水平等三方面,對鐵路提單規則提出探索與展望。
賈科從司法層面建議,要推動商業實踐進一步發展,鐵路提單應當得到立法認可,從法律上賦予鐵路提單物權屬性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鐵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數字與金融開發部主任魏波談到,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動脈,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運輸單證是全球貿易、跨境運輸和國際金融結合的有形載體。以運單物權化和信用數字化創新助力暢通雙循環,“四流合一” 才能破壁壘、聯交通、活金融、促貿易、助實體。
與此同時,創新金融服務,正為陸海新通道建設“添磚加瓦”。
重慶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林軍介紹,早在2018年,重慶銀行對接中歐班列金融需求,針對鐵路運單沒有貨權也不能融資等問題,定制“運單+保險+動產監管”融資方案,成功落地全球首批鐵路運單融資,探索出陸上貿易融資規則。
現場參會八家銀行機構推介多款特色跨境金融產品及服務方案,例如,“通道e融”、“陸海新通道專項運費貸款”、“陸海新通道貸”等專項融資產品。
(文章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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