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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田佳寧
6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莆田市中心支行發布了1張罰單,劍指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主要負責人為許明標、周志恒。
罰單顯示,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的主要違規行為為:(1)未準確報送金融統計數據,具體為:大中小企業貸款專項統計存在錯誤、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存在錯誤、單位存款統計存在錯誤;(2)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和審核工作;(3)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不含外國政要)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警告并罰款117萬元。
許明標、周志恒,時任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行長助理、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營運管理部總經理,對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和審核工作、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不含外國政要)負主要責任,中國人民銀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警告并分別罰款3.2萬元。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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