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日前出臺《關于建立建設用地全周期管理機制推動中山經濟高質量崛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地從哪里來”,強化土地管理共同責任制,完善建設用地“批、供、用、管”全周期管理,實現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為經濟高質量崛起提供堅實的用地資源保障。
《意見》提出,重塑流程,構建全周期管理主框架。《意見》著眼土地管理全鏈條,提出堅持規劃引領、嚴格用途管制、創新供應政策、加強聯合監管、加快盤活存量六個方面,共21條重點任務,涵蓋了“批、供、用、管”土地管理全過程,通過加強部門聯動監管,落實鎮街責任,搭建完整的土地管理流程體系,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建立用地全周期管理機制。
同時,《意見》堅持規劃引領,提高城市建設品質。立足灣區時代要求和中山長遠發展需要,科學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優化提升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統籌布局生態、生產、生活等功能空間;科學推進項目選址,引導新增工業項目入園進區,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產城融合,為建設“美麗中山,投資熱土”拓展空間載體,提高城市建設品質。
根據《意見》,中山將嚴格用途管制,用好新增建設用地。科學統籌計劃指標分配,優先保障市重點交通、產業、民生、鄉村振興類等項目,提前謀劃征地計劃,依法實施土地征收工作,按照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按需報批新增建設用地,確保新增建設用地用在刀刃上。
《意見》同時指出,要創新供應政策,提高用地供應效率和效益。科學編制年度供地計劃,結合區域評估或單宗地評估結果,制定控制性指標體系,建立“標準地”儲備庫,通過“中山看地云”,實施標準地云招商,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破解“有土地無項目、有項目無土地”難題。繼續深化“拿地即動工”改革,落實預受理機制,鼓勵實施項目“帶設計方案出讓”,建立常態化“拿地即動工”機制。
在加強聯合監管,推動土地高質量利用方面,《意見》規定,建立“中山市項目落地審批協同管理平臺”,實行產業項目開發利用全程信息化監管,實現項目各個環節的并聯審批,部門間審批無縫對接。落實動態巡查工作,各鎮街政府負責對轄區已供應土地開發建設情況進行動態巡查。建立供后聯合監管和退出機制,各鎮街政府與土地受讓人簽訂監管合同,對開發建設及投入產出等經濟指標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管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不達標的,可按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甚至解除出讓合同,由政府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文章來源:南方Plus)
標簽: 土地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