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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起草了《證券公司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執業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其核心是,投價報告的盈利預測和估值結論,均由分析師獨立決策。發行人、投資銀行業務部門人員、股票發行與承銷部門等不得采用任何理由及方法對分析師施加壓力。眾所周知,因為各種利益因素,IPO投價報告獨立決策在現實中有相當難度。如果沒有完善的政策制約,不能打破公司內部的利益藩籬,投價報告的獨立性將很難得到保證。近兩年的注冊制企業IPO出現了不少天價新股的個案,一些尚未盈利的企業發行價動輒數百上千元,引發了投資者的強烈不滿。本次《行為規范》對外征求意見,也可以看作是監管層希望通過“立規矩、建制度”的方式,加速推進注冊制下IPO定價機制的不斷完善。總而言之,只有IPO企業的定價機制更加合理,全面注冊制下的市場運行才會更加順暢。
(文章來源: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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