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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會同上海市財政局等單位聯合印發《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加快推動上海創新型經濟發展,支持各類高成長性企業和研發機構升級打造創新型企業總部。
《管理辦法》明確,創新型企業總部是指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在本地自主擁有國內外影響力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整體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居于行業領先地位,在市場競爭中具有重要優勢和高成長發展能力,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貢獻度或具有龍頭帶動作用,對其跨地區分支機構(或業務)具有控制權或行使管理權的行業領軍企業。
根據《管理辦法》,上海將對2022年1月1日以后在上海注冊或遷入上海,新設法人實體企業的實繳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創新型企業總部,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開辦資助。
同時,創新型企業總部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15億元,并對所在區域新增綜合貢獻不低于1000萬元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
《管理辦法》還提出,對創新型企業總部在創新產品零部件、原材料、基礎軟件等方面自主研發取得重大突破并實現實際產出的重大項目,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支持條件的,按有關規定給予30%比例支持,支持金額原則上不高于1億元。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