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乳山海事處狠抓 “四類重點船舶”的安全監管,查處了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生效后,山東轄區首例船舶實際狀況與持有證書不符案件,罰款66000元,創歷年來乳山海事處單起行政處罰案件最高罰款額。
當天,威海乳山海事處執法人員對靠泊乳山港作業的應檢船“順**海”輪實施船旗國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輪未按照船舶檢驗證書要求配備裝載儀、大副自2月10日任職以來未按照體系文件規定開展穩性計算并保存記錄,上述兩項缺陷暴露出該輪對船舶穩性重視程度明顯不足、船舶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執法人員立即結合3月24日 “Marin trust 01”輪在印度加爾各答港裝載貨物過程中突然傾覆的案例對船長、大副等高級船員進行了警示教育,并對該輪可能存在的船舶實際狀況與持有證書不符的情況展開調查。
經調查,該輪建造完工后裝載儀一直沒有配備到位,船舶實際狀況與船檢證書不符的情況長期存在。同時,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還發現該輪公司岸基管理人員對裝載儀作用掌握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監督指導;船長任職僅13天,對船舶狀況了解尚不全面;大副對船舶穩性計算重要性認識不充分,一直未開展船舶穩性計算。
基于調查情況,威海乳山海事處執法人員綜合相關因素,依法依規對該輪所有人作出罰款60000元、船長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責令船舶停止裝貨作業,按規定配備裝載儀和完成穩性計算后放方可裝貨。
據介紹,下一步,威海乳山海事處將以推進海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主線,持續加大砂石運輸船的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對到港船存在的違法違章行為動真格、出硬招,扎實消除海上交通安全隱患,努力維護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
(文章來源:中國水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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