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鄭州召開實施青年創新創業行動新聞發布會。會議提出,在持續為青年人才發放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的基礎上,擴大首次購房補貼發放范圍,由博士、碩士、“雙一流”本科,擴展到所有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及專科生。同時,對畢業3年內(海外留學優秀人才畢業6年內)來鄭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按每人5.4萬元、3.6萬元、1.8萬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在鄭州市博士后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后研究的和鄭州市企業引進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發放生活補貼、安家補助(在站期間每人每年給予10萬元~15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2年。對鄭州市企業引進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給予20萬元~30萬元安家補助。
4月13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臨港新片區人才住房政策操作口徑的通知》,對現有人才住房政策進行優化調整。在認定文件上,將原《購房資格確認函》調整為《臨港新片區人才住房政策認定函》,有效期由原6個月調整為12個月。2022年重點支持單位中工作的人才,“須在新片區工作滿一年以上”可縮短為3個月或6個月。湖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有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引進人才和新就業大學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30%,上浮后雙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55萬元。
(文章來源:新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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