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6月6日,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舉行廣州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調整政策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聞發布會。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的文件精神,廣州于2021年11月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上牌政策,同時把通行政策從之前的全市行政區域禁行調整為市中心區區域限行,并于同年7月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相比2021年征求意見,方案優化調整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限行范圍上,將“中心區域限行”調整為“部分路段限行”,二是在限行時間上,將“全天候限行”調整為“全天、白天、高峰分層次、分時段限行”。
限行“路段”分全天、白天和早晚高峰三個層次:
一是在東風路、黃埔大道全天限行,減少對城市交通大動脈運轉效率的影響;
二是在“一江兩岸”、廣州塔以及天河CBD商業中心,琶洲會展中心、白云國際會議中心等區域周邊道路白天限行,讓散步休閑、觀光旅游、商務交流有更優質的體驗和感受;
三是在公共交通較為發達的重要主干道實施早晚高峰限行,包括南北向的解放路、天河東路、獵德大道;東西向的天河路、環市路、中山路、臨江大道等,希望通過高峰期分流電動自行車,保障主干道交通的正常運行,引導電動自行車短途出行。
以上限行路段有些是全路段限行,有些是部分路段限行,具體以通告為準。此外,我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內環路、過江隧道仍按照《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全天限行。
(文章來源:南方網)
標簽: